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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3月9日 星期六

發展商:堅定開發田畔街地段


(澳門日報) 2013年03月09日 06:19

哨站初步確定在需要割出土地 範圍內

建約三十層高樓宇供二千單位



【本報記者甄慶悅北京八日電】澳區全國政協委員蕭德雄今天承認,他是路環疊石塘山腳(田畔街地段)百米高樓項目的發展商之一,因項目受關注已遞交了建築圖則,稱會堅定不移發展,冇得轉彎,一切依法。預計項目樓高二十至三十層,提供二千多個單位,部分是豪宅。他稱,發展必定會破壞環境,會盡量少削山,亦會保護地段內哨站,並按政府要求做足環保措施。項目未定案、未有時間表,股東有共識後便會公佈。

路環疊石塘山腳百米高樓項目近月成社會熱話,政府早前爆料指此為澳門罕見的超大面積單一地段,社會高度關注,尤其擔心澳門鮮有的山體再遭破壞,路環自然環境不再。

正身在北京出席“兩會”的蕭德雄透露,七、八年前在香港拍賣投得土地,政府“N”年前已出了街道準線圖,本想構思好“靚方案”才發展,但地段被傳媒炒熱後,已趕在本月街道準線圖續期期限前,向特區政府入則,以免夜長夢多,雖有點倉促。入則同時,亦按政府要求制訂並提交了“超規格”的環保、交通計劃書,“入則係暫時,因為咁多人嘈。喺法定畀嘅權力,我爭取咗喺度,邊個都郁我唔到先。唔嘈我都唔入!”

私家地毋須聽證

蕭德雄未有透露拍賣價,強調地段屬私家地,毋須聽證,政府亦沒有嚴格保護該山體的規定,所以與正在立法會審議的《土地法》修訂案、《城市規劃法》毫無關係,亦沒有“偷步”之說。反駁有人別有用心,指開山劈石影響環保,“石排灣十個山炸晒佢來起公屋,係咪政府放火就得,庶民點燈就唔得呢?環保無國界、無標準,係咪先?”

保護環境少削山

蕭德雄表示,澳門地少要善用,起高樓不代表唔環保,政府五幅填海造地更不環保,“填海對環境污染咪仲犀利,最好四幅地(實為五幅)都唔好填啦,更加環保啦,我哋瞓天橋底最好!”

他強調項目發展時會按政府所有規定,保護周邊環境,盡量少削山。認為政府按法律批一百六十米高都合法,但現在高度與石排灣公屋相若,約一百米左右。指出樓層高即幢數少,可以更通風、更多陽光可射入山體、更環保,反之就是石屎森林。

他稱,政府會收回五萬呎(五千平方米)土地作開路之用,當中包括哨站,所以與文化遺產保護沒抵觸。如果政府肯放高,未必會追討五萬呎割地賠償。

蕭德雄堅稱會發展,“喺我嚟講,堅定不移,冇得轉彎。基本法同原有法律都保護民營經濟、私有財產。”

蕭德雄指出,按市場價,項目建築費至少要千多二千元一呎,未來或因通脹去到三千元都說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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