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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5月8日 星期二

五團體刋聲明捍衛法治


2007年05月08日
【澳門日報消息】澳門博彩中介人協會、澳門鶴山同鄕聯誼會、澳門會計專業聯誼會、臺山同鄕聯誼會、澳門管理專業協會刋登聲明,表示堅決支持特區政府 依法施 政,根據法律追究相關團體和人士的違法行為,捍衛法律尊嚴。強烈譴責極少數別有用心的人士,假借遊行示威之名義製造騷亂,破壞社會秩序和法紀,挑戰特區政 府管治權威。

2007年5月5日 星期六

數十團體機構聲明譴責破壞法紀



2007年05月05日
【澳門日報消息】數十個團體和機構在過去兩日發表聲明,譴責部分別有用心者假借遊行示威為名義製造騷亂,破壞社會秩序和法紀,挑戰政府管治權威;堅決支持政府依法施政,捍衛法律尊嚴,又認同當日警方的英勇和克制的表現,為保障居民安全所作的努力。

數十個發表聲明的團體和機構包括:澳門厰商聯合會、澳門出入口商會、澳門毛織毛紡厰商會、澳門付貨人協會、鏡湖醫院慈善會曁鏡湖醫院、鏡湖護理學院、鏡平學校、澳門歸僑總會、澳門建築置業商會、澳門婦女聯合總會、澳門中國企業協會、澳門武術總會、澳門福建總商會。

澳門飮食業聯合商會、百貨辦館業商會、澳門南海同鄕會、澳門西樵同鄕會、澳門南海沙頭同鄕會、澳門南海九江同鄕會、澳門南海平洲同鄕聯誼會、澳門潮州同鄕會、澳門潮汕總商會、澳門培華中學、澳門斗門同鄕會、澳門物業管理業商會、澳門建造商會、澳門安徽聯誼總會。

澳門文學藝術界聯合會、澳門斗門白蕉同鄕聯誼會、澳門順德聯誼總會、澳門會議展覽業協會、澳門展貿協會、澳門廣吿商會、澳門海南同鄕會、旅澳順德均 安同鄕 會、澳門船務同業協會、澳門北區工商聯會、澳門建築機械工程商會、三竈同鄕會、賴族宗親會、藍白體育會、澳門鐵人三運總會。

澳門清遠同鄕會、澳門石油業商會、中國澳門拔河總會、澳門新會同鄕會、澳門佛山禪城聯誼總會、澳門佛山聯誼會、澳門石灣同鄕聯誼會、澳門藥劑師學會、澳門靑年企業家協會等。

聲明中表示,他們支持執法部門以果斷措施平息騷亂,恢復社會秩序和安寧。支持特區政府依法追究相關團體和人士的法律責任。

上述發表聲明的團體均認為,居民以和平守法的方式表達訴求,是應有的權利,應該受到尊重。但居民行使權利的同時,不應將自身權利凌駕於法律和社會秩序,以及其他居民的權利之上。

他們譴責一小撮別有用心的人,於遊行前高調聲明要與執法者搞對抗的言論,是遊行轉變成騷亂的誘因,遊行組織者必須對此負上責任;遊行期間少數滋事分子,破壞社會秩序,不遵守法律,挑釁警方,製造騷亂行為。

他們認同,澳門回歸七年以來,在行政長官何厚鏵為首的特區政府領導下,社會穩定,治安良好,在社會發展過程中,產生多種矛盾,需要全澳居民同心協力,與特區政府一起化解矛盾,珍惜現在的良好經濟局面,為構建社會和諧而努力。

因此,他們堅決支持特區政府維護法紀,依法施政,為推動澳門經濟發展,建設繁榮和諧社會共同努力。

2007年5月3日 星期四

團體發聲明譴責滋事者



2007年05月03日
【澳門日報消息】多個團體發表聲明,譴責“五一”遊行滋事者刻意煽動民衆情緖,影響社會安寧。呼籲全民各界,釐清事發因由,免被分化,全體居民同心協力,共同化解社會矛盾,共建和諧社會。

籲給政府時間信心

中華總商會發表聲明稱,支持政府對遊行期間出現的嚴重不守法事件的譴責,以及警方處理衝突的手段。

商會譴責遊行人士有組織有預謀地將合法遊行推演成騷亂,釀成社會混亂;對有立法議員知法犯法,支持遊行組織者嚴重不守法,誤導遊行人士違法硬闖警戒線表示遺憾。他們呼籲居民要給特區政府時間和信心,以包容和體諒的精神,支持政府依法施政,維護行政長官的權威。

澳門地產業總商會昨自發舉行理監事會議,討論遊行衝突事件。會長鍾小健表示,澳門有今日的成就,離不開行政長官的領導和中央的支持,以及全體居民的努力。澳門是法治社會,組織者不按規定不依法,刻意製造混亂,將和諧社會變得不和諧,將法治變成不法治。

澳門居民要安居樂業,政府就要依法施政,居民得要守法。地產業總商會譴責遊行滋事者的行為,以及不合理、不理性的訴求。商會經商議後決定發表聲明指出,可能有部分外地勢力不欲樂見澳門“一國兩制”成功。希望社會保持高度警覺,以防“人民內部矛盾”成為“敵我矛盾”。

認須珍惜大好環境

澳門福建同鄕總會發表聲明,認為全體居民應珍惜維護今天來之不易的大好環境。指出極少數別有用心的人,利用居民參加遊行活動製造警民衝突與騷亂,企 圖衝擊 “一國兩制”、“澳人治澳”以及挑戰特區政府的管治權威,嚴重影響澳門的國際形象,損害澳門社會的整體利益。該會認同政府和警方的處理手法。

澳門江門同鄕會會長陳杰恆在聲明中指出,《基本法》賦予居民遊行申訴的權利,但絕不能影響社會秩序和穩定;須採用和平、理智的方式表達,以整體公衆利益為依歸。

當日明顯有人刻意製造事端,存心向法治社會挑戰。該會認為,煽動民衆情緖、製造社會分化不得民心,為社會所不容。呼籲居民同心協力,共同與政府化解矛盾,促進和諧。

高校學生會:違法遊行不可取



2007年05月03日
【澳門日報消息】澳大學生會、理工學院學生會、科大學生會、旅遊學院學生會及鏡湖護理學院學生會對“五·一”遊行事件高度關注,認為遊行人士不遵守遊行路線而發生的不守法行為不可取。

上述學生會認為,主辦團體在遊行路線安排上不應強硬要求在“五·一”黃金周假期前往本澳巿中心,遊行當日已因暫時封閉部分街道,對外地遊客、本澳居民及商戶造成不便,組織者在遊行路線安排上應顧及本澳國際旅遊城巿形象及對大部分居民及商戶的影響。

各高等院校學生會理解警員為保護居民及遊行人士而採取行動,但警方高層必須全面調查警員開槍事件,並向社會公衆詳細說明。

就“五·一”遊行演變成警民衝突事件,學聯及大專學生會均表關注,並展開討論。學聯秘書長陳秀欽認為,警員開槍的舉動可能制止了不必要的慘劇發生,居民應該理解。相對於香港及其他地區,澳門的“五·一”遊行人士顯然表現出不理性的行為。

在事件中,遊行人士表達訴求並不清晰,令人質疑是次遊行是否眞的為了表達訴求。她認為,和平、理性表達訴求可以理解,倘若行為過激,則會擾亂澳門安寧,有關團體應深思。另有學生則認為,是次事件旣有警員受傷,也有途人受傷,不論是對於遊行人士或警方,都是“雙輸”。

他們本身並不支持任何一方,但就認為,任何表達訴求的行為都必須在和平的情況下進行,暴力是解決不了問題。對於遊行人士堅持行經新馬路亦表示不解,釀成不愉快事件,遊行組織者亦要負上責任。

2007年5月2日 星期三

澳人大政協:須遵法律義務

2007年5月02日 《澳門日報》
多位全國澳區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對今次遊行人士偏離警方路線以及出現過激行為表示譴責。他們認為,澳門社會各階層人士雖有表達訴求的權利與自由,但同時須負起遵守本地區法律的義務。警方開槍示警是為免遊行釀成踩死人的慘劇。
領導者有需要檢討
全國人大常委賀一誠表示,《澳門基本法》規定了澳門居民有表達訴求的權利與自由,但《基本法》同樣規定澳門居民有遵守法律的義務,如果人人只執行自己的權利而沒有義務,社會就會變成無政府狀態。
他認為,參與領導是次遊行的人士有需要檢討,若他能按照警方之前與其協商的路線遊行,會否發生昨日的混亂和衝突情況?對於警員開槍示警,從電視鏡頭看到有人正跌倒,而且任何地方的警員都無可能任由遊行人士隨便遊行任何街道,他對警方的工作表示支持。
認有部分人被利用
全國政協委員廖澤雲支持居民以和平合理的方式表達訴求,這點亦是澳門居民的合法權利。但顯然遊行人士並沒有按照警方事前提出的路線,他們闖入警方不 允許遊行的地方已屬非法行為;作為社會一分子不應公然挑戰政府的法治,他認為警方有責任保障居民生命和財產安全。相信若遊行人士能守法按照指定路線行進, 並不會發生不愉快的事件。
正如香港昨日同樣有遊行,但有關人士便以和平方式表達自己的訴求。看回是次遊行人士提出的訴求部分並不存在,有部分已進入最後的處理階段,反映了政府已知道和正處理有關問題,因此有部分參與人士顯然被一些人利用。
應予政府時間改善
全國政協委員鍾小健則認為,社會發展過程定會有不同問題湧現,居民有權對這些問題表達意見,或要求政府改善,但表達方式要以大局為重。是次遊行過程有人刻意攪事,最後演變成衝突,做法不恰當。且衝突並非唯一表達方式,他對事件和有關人士的行為有所保留。
事實上,自澳門回歸後,整體經濟得到發展,社會穩定,居民生活水平提高,雖然政府在處理一些問題上有待完善,但已在很多方面回應居民的訴求,應給予政府時間改善,不應以過激或不負責任的行為表達。
帶頭衝擊知法犯法
全國政協委員顏延齡認為,澳門今日的繁榮穩定來之不易,是中央政府、特區政府、各界人士共同努力的結果。澳門居民應該珍惜成果。但是遊行人士不遵守 政府規定的遊行路線,在缺乏理智、在不守法的情況下,引致警民衝突,他對此感到非常遺憾;並堅決反對這種不理智、不合法的方式表達訴求。
他認為,作為立法議員,應該比其他人更了解法律,懂得遵守法律,更應完全履行遵守法律的義務。議員應正面引導遊行人士,而不是煽動;議員明知遊行要遵守政府批準的路線,但不但不勸止遊行人士,更帶頭衝擊警方防線,是知法犯法的行為,應負上責任,。

社會譴責蓄意挑釁者

2007年5月02日   《澳門日報》



對遊行演成衝突事件,社會各界人士認為,所有人都有遊行示威的權利,但亦要顧及社會的秩序及其他居民的利益。同時譴責遊行隊伍中蓄意挑起衝突事端者罔顧社會秩序,破壞了遊行原有目的。
衝擊社會須負責任
工聯理事長陳錦鳴表示,以遊行表達訴求是合理合法,居民會支持;但遊行演變成暴力、衝突,衝擊社會穩定,則會被社會譴責,組織者要負上責任。居民有 權以不同途徑表達訴求,但要有法律基礎,經與政府協商後,按政府建議,和平進行。法治社會中,表達訴求亦須理智,社會才能和諧進步。他期望全社會居民思考 問題,檢討應以何種態度看待事件。
街總理事長姚鴻明對事件表遺憾,同時譴責隊伍中有人蓄意挑起衝突事端,亦對遊行衝突令居民生活及商戶生意受影響、對周邊道路交通長時間擠塞等情況表示不滿。
過激行為不被認同
中華敎育會會長黃楓樺表示,雖然《基本法》賦予任何人遊行申訴的權利,但前提是不能影響社會秩序和穩定,治安當局亦有責任維持社會秩序和居民的安 全。是次遊行引發衝突,場面混亂,希望示威群衆反思行為,因過激行動不會獲得居民大衆認同。此外,學生及敎師亦可從事件中學習,大家要珍惜今日得來不易的 和諧穩定社會。
歸僑總會常務副會長劉藝良認為,澳門是法治社會,居民表達訴求必須按法定程序,採取和平、理智的方式表達,亦應以整體公衆利益為依歸。
建置業商會理事長劉永誠認為,遊行團體不遵守遊行路線,是製造麻煩。他對遊行人士多次以挑釁行為衝擊治安部隊,以引起外界關注,從而令澳門產生不穩 定因素的做法不表認同,故認為警方處理方式恰當、克制。他說,遊行團體的野蠻行為,亦影響沿途的營商環境,欠缺表達訴求應有的表現。
公僕更要知法守法
新靑協理事長余惠鶯指出,澳門賭權開放後,社會內部湧現一些新問題、新矛盾,在社會狀況急速轉變中,基層面對的壓力最大,他們要面對經濟收入、住屋 等沉重的生活問題,基層人士希望通過遊行,表達個人的訴求,作為社會,作為共同生活於澳門的一員都會理解。但若在過程中,影響到其他居民的生活作息,罔顧 社會秩序,則破壞了遊行活動原有目的。
公務華員職工會理事長郭淑華認為,遊行是合法行為,希望公務員及其他界別人士在過程中要守法,合理表達訴求。她說,澳門是法治之區,任何人都要守法,尤其是公務員更要知法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