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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3月29日 星期五

工會法被否決

正報

【本報訊】直選立法會議員高天賜昨日再次提出《工會團體基本權利法》法案,立法會以八票贊成,四票棄權 (間接選舉:歐安利、鄭志強,直接選舉:吳在權、陳明金),十二票反對 (特首委任:徐偉坤、黃顯輝、崔世平、何少金、劉永誠、蕭志偉,間接選舉:馮志強、高開賢、崔世昌、張立群、陳澤武、賀一誠),予以否決。
高天賜揚言捲土重來
法案被否決後,高天賜揚言:必定會捲土重來,下屆將重提相關法案。他重申,這類法律在世界各地 (包括中國內地) 已經制訂,理應獲得本澳的立法會通過的,以免勞方受到剝削。而受僱人士的權利得到《基本法》和多份適用於澳門的國際公約所確定。高天賜對結果感到遺憾。他批評,在沒有特首委任的議員支持下,沒有辦法抵禦大商家對法案施予的阻力,反映著立法會的組成問題。
徐偉坤諷做政治秀
官委議員徐偉坤稱:「以今個立法屆剩下來的短短幾個月來說,論人手、論時間,都無可能做得到。明知做不到而勉強要做,看來,提案通不通過,並不是提案人所關心的問題。要指出,兩次提案都揀在立法會選舉前作出,二OO九年如是,今年又如是,政治秀味道非常之濃烈,亦是將持不同意見的議員擺上?。我對此深表遺憾。」間選議員馮志強質問,若沒有《工會團體基本權利法》,本澳的工會是否沒有權利?他指出,立法會主席劉焯華是工聯的負責人之一,「所以,澳門人是最融洽的、最平和的,工人代表可以坐在立法會殿堂的最高位置,我們商界一定不會歧視工人,從來都不會」。他又認為,訂立「工會法」後,眾多工會將陸續成立,再沒有人認同工聯。「不要把『工會法』視為洪水猛獸。」直選議員關翠杏指出,現時,本澳的工會按照「社團法」成立的,高天賜提出的法案,可對工會作出較嚴格的要求。她表示,「工會法」除了對工會的組成、性質等有清晰的規範外,也保障工會的權利,尤其在面對行政和司法訴訟時,工會有權合法地代表工人,這類法律也可保障工會代表不會受到歧視或損害。
《同性民事結合法》亦遭否決此外,高天賜提出的《同性民事結合》法案,在一票支持,三票棄權,十七票反對下被否決。間選議員歐安利指出,西方是經過廣泛討論,才完成這類法律的,但是,本澳仍未有條件通過上述法案。他認為,社會現在沒有訂立相關法律的要求,反之,立法會近日收到逾千人的聯署信,反對就同性民事結合立法,這是很罕見的現象。
對於法案被否決,高天賜也表示遺憾。他重申,那是一個平衡法案,是求同存異,並不極端,是在尊重婚姻、文化、社會、宗教下,接受同性伴侶的民事結合,以避免歧視。他指出,現時,本澳存在性取向歧視,這不符合《基本法》的平等原則,因為,在疾病、養老、稅務、退休、工作、家暴等,同性伴侶不能與異性伴侶一樣享受相同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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