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ranslate

2012年7月17日 星期二

立法會全體大會昨通過修改兩個選舉法


立會選舉法獲一般性通過
 澳門日報 A2
 2012 年7月17日 星期

修改符基本法“多數議員由選舉產生”
    立會選舉法獲一般性通過
    立 法會昨日一般性通過《修改立法會選舉法》法案。法案建議明年第五屆立法會增加兩席直選至十四人,增加兩席間選至十二人。政府強調,修改建議符合基本法“立 法會多數議員由選舉產生”的規定,體現循序漸進發展民主政制的原則。涉及重新分配議席的“社文教體”,法人選民的登記和確認按現行規定處理,毋須設立新登 記和確認機制。
    社教設組獲一議席
    行政法務司司長陳麗敏昨日下午在立法會全體大會上引介法案時指出,是次立法 會選舉法的修改,是為落實全國人大常委會予以備案的基本法附件二修正案的規定,以及在政府前一階段對《立法會選舉法》的修改所收集到意見的基礎上提出修改 建議,法案建議二○一三年第五屆立法會直選議員增加二人,為十四人;間選議員增加二人,為十二人。
    新增間選議席的分配方面,涉及社 會各方利益關係的調整,遵循均衡參與的原則,兼顧好社會各階層、各界別的利益,符合澳門的實際情況,體現現階段澳門社會的發展變化。建議對《立法會選舉 法》相應修改和調整:新增的兩名間選議員名額,分配給專業界一名,專業界由原來的兩名額增至三名額;“社、教、文、體”界別分拆,社會服務及教育作為新的 選舉組別,獲分配另一個新增名額,文化及體育界別兩個名額。
    在完善間選制度方面,建議適當擴大法人選民的投票人人數,將投票人人數 由現時的十一人增加一倍至廿二人,以增強代表性及民主參與成份。取消間接選舉中的“自動當選”機制,以體現選舉的完整性,並提高當選議員的認受性。降低間 接選舉的提名門檻將有助於提高選舉的競爭性,為保證候選人具有必要的界別代表性和認受性,提名門檻的降幅也不宜過大,建議將間選的提名門檻由現時的百分之 廿五降低至百分之二十。
    對於有議員指修改建議未體現“直選過半”的訴求,政府強調,上述修改建議,是建基於全國人大常委會上月通過 並予以備案的“修正案”的憲制基礎上,符合基本法“立法會多數議員由選舉產生”的規定,遵循全國人大常委會關於修改“兩個產生辦法”的“決定”的原則,以 社會主流意見為依歸,具有廣泛的社會共識和民意基礎。
    法人毋須重新登記
    對於有意見擔心調整社會服務、文化、教育和體育界的間選議席的分配,會否須要對現在的社團法人選民重新登記、確認,政府表示,涉及議席的分配調整的界別,不需要重新對有關法人選民的登記和確定,因此毋須設立新的登記和確認機制,即可進行有關選舉工作。
    取消等額提名毋須投票的做法,是檢視了社會實況,回應諮詢時社會要求“所有選舉都應通過投票產生”的訴求。
    由於法案涉及對基本法附件的本地立法,須獲得全體議員的三分二多數通過,法案最後獲得廿四票贊成,四票反對,獲得立法會全體大會一般性通過。

-----
特首選舉法獲立會通過
 澳門日報 A2
 2012 年7月17日 星期

    “修改行政長官選舉法”法案昨在立法會全體會議中,以廿四票贊成一般性通過。法案建議二○一四年行政長官選委會由現時的三百人增至四百人,不少於六十六名選委可聯合提名行政長官候選人。
    立 法會昨日下午三時舉行全體會議,引介、一般性討論及表決《修改第3/2004號法律(行政長官選舉法)》法案及《修改第3/2001號法律(澳門特別行政 區立法會選舉法)》法案,引介《文化遺產保護法》法案及討論及表決關於《延長立法會正常運作期》的全體會議的簡單議決案。後兩者今日續在立法會引介或決 案。
    陳麗敏引介法案指出,就修改兩個產生辦法,特區政府在本年三月十日起展開為期四十五天的公開諮詢。期間,社會各界人士、社團組 織和居民踴躍發表意見。社會各界對適當增加選委會人數已達成普遍共識,認為適當增加選委會委員名額,可進一步擴大選委會的代表性。上月三十日,全國人大常 委會批准“行政長官產生辦法修正案”,從而完成修改基本法附件一的法定程序,為特區政府“修改行政長官選舉法”相關條文奠定基礎。
    由 於法案涉及基本法附件的本地立法,需經全體議員三分之二多數通過。法案付之表決,獲議員廿四票贊成,四票反對,一般性通過“修改行政長官選舉法”法案。法 案建議對“行政長官選舉法”作出修改,包括將二○一四年選舉第四任行政長官人選的選舉委員會由四個界別的三百人組成,改為由四個界別的四百人組成,不少於 六十六名選委可聯合提名行政長官候選人。此外,選委會委員選舉中法人選民的投票人數由十一人增至廿二人,以增加代表性及民主參與成份;取消選委會委員選舉 中的“自動當選”機制,體現選舉的完整性,並提高選委會委員的認受性。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