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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8月21日 星期五

學社投訴澳基會贊助街總會訊偷步宣傳

市民日報
P04  |   澳聞  |   2009-08-21
      
【本報訊】新澳門學社一行昨到政府總部遞信,投訴由澳門基金會贊助之澳門街坊總會會訊,內容與競選宣傳刊物無異,涉及偷步宣傳。學社指根據選舉法,基金會此舉存在行政違法、教唆及鼓勵他人實施違法行為,希望基金會正視及適時糾正有關問題。學社並建議將選舉宣傳期延長,盡量減少偷步宣傳的機會。
立法議員、新澳門學社理事區錦新,學社副理事長朱國權等昨日中午到政府總部,向行政長官何厚鏵遞信,由政府派代表接收。
倡延長選舉宣傳期
朱國權表示 : 日前有新澳門學社成員在高士德馬路收到一份街坊總會發出的「澳門街坊─會訊07」,該份7月出版的刊物在當眼地方,印有街總所提名之立法會選舉參選組別「群力促進會」的名稱及標誌,封面為該組別6名候選人的照片,刊物內容包括6位候選人的詳細介紹及選舉事宜,刊物中間的拉頁更為「群力」候選人的參選照片。學社認為該份刊物明顯涉及偷步宣傳。
區錦新表示 : 該刊物的贊助機構為澳門基金會,而根據選舉法,排除了政府或公營部門向個別參選團體所作之任何金錢價值的捐獻。他指澳門基金會此次贊助了涉嫌違法、偷步宣傳的刊物,存在行政違法、教唆及鼓勵他人實施違法行為。區錦新稱澳門基金會需承擔上述問題,而作為基金會信託委員會主席的行政長官何厚鏵,必須確認有關問題及適時予以糾正,避免同類事件再度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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