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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5月16日 星期四

市肺留不住 路環在哭泣


2013.4.24


【正報訊】由議員高天賜提出,旨在保護路環的法案,在十五名議員反對和棄權下被否決。議員區錦新認為,若高天賜引述現任國家主席習近平的指示,把整個路環列為生態保護區,「很多愛國愛澳的議員一定支持,不敢不支持。最高指示都敢反對?誰夠膽反中央?」

直選議員高天賜提出《第 33/81/M 號法令的解釋性規定》法案,在昨午的立法會全體會議中被否決。高天賜指出,第 33/81/M 號法令規範在路環島設定總面積為十七萬七千四百平方公尺之生態保護區。隨後,第30/84/M號法令把這一位於路環島的保留地總面積,擴大到十九萬八千零六十平方公尺。

然而,近來有意見認為,自上世紀八十年代生效的、位於路環島的保留地,不宜完全禁止大興土木。高天賜稱:「似乎可肯定的是,路環島的綠化區現在被投機者覬覦,假如不採取措施,數年後澳門的『市肺』將所剩無幾。市民將會很快地被剝奪僅餘的大自然環境。」

高天賜表示,提出新的法案是為了釐清第 33/81/M 號法令和第 30/84/M 號法令所規範的、整幅保留地的正常和明確方向,不許在上述的綠色空間內大興土木,不論其屬性為何。

反對《第 33/81/M 號法令的解釋性規定》法案的議員有十一人 (官委:徐偉坤、崔世平、何少金、劉永誠、蕭志偉、唐曉晴;間選:馮志強、高開賢、崔世昌、歐安利、陳澤武),棄權有四人 (間選:鄭志強、林香生;直選:李從正、麥瑞權)。

崔世昌和高開賢投下反對票後作出聲明。他們認為,高天賜的法案,內容上存在很多不成熟之處。其中,「法案的命名《動物之法律地位及保護》,在名稱上已經不完全正確。因為動物的種類繁多,是否所有動物都必須立法保障其法律地位及保護呢?我們認為,要立法保護的,應該是寵物。」

陳美儀稱:「該法案文本有諸多問題要完善,如該法案將『動物』僅僅定義為『任何有感覺的非人類脊椎動物』,此定義過於狹窄而又過於籠統。狹窄是因為保護動物不僅是要保護『非人類脊椎動物』;籠統是因為即使是脊椎動物也要區別經濟動物、試驗動物、寵物等類型區別對待和保護。」

徐偉坤質疑高一口氣提八法案

徐偉坤指出,本屆立法會過了三年零六個月,高天賜從未提出法案,但是,在本屆立法會快將結束、忙得喘不過氣時,卻一口氣提出八個法案,「其突然勤力的行徑令人嘩然」,「情況極之不尋常」,「為個人的選情造勢」。他又建議,立法會章程及任期委員會研究要否檢討議員提案程序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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