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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4月24日 星期三

家暴法被否

正報
2013-04-24


【本報訊】《訂定適用於預防家庭暴力、保護及協助其受害人以及家庭暴力刑事化的法律制度》法案昨被立法會否決。投棄權票的特首委任議員、教育界人士何少金表示,該法案有許多不足之處。直選議員區錦新批評,按現行的程序,法案可在一般性通過後交常設委員會改善,所以,用法案有不足來不贊成,「是絕對沒有道理的」。
直選議員高天賜提出的《訂定適用於預防家庭暴力、保護及協助其受害人以及家庭暴力刑事化的法律制度》法案,昨午在立法會全體會議中被否決。特首委任議員何少金、崔世平投下棄權票,並發表聯合表決聲明,前者也是鏡平學校副校長、澳門中華教育會理事長、澳門特別行政區非高等教育委員會委員。
何少金批只重懲處
何少金認為,高天賜的法案仍有許多不足之處:「偏重懲處,保護、援助和輔導等措施,都是後續的補救措施。當然這些措施都很重要,但法案忽略了如何有效預防家庭暴力的發生。」她又問高天賜:提交法案前,「做了哪些社會諮詢工作」?
陳美儀反駁
投下支持票的直選議員陳美儀以打擊醉駕的法律為例:嚴懲的法律可令市民更自律,否則,如同縱容罪行繼續存在。她指出,參考外地經驗,就算家庭暴力被列為公罪,犯罪者不一定被判入獄,法官仍可有其他的裁決,例如:施暴者與家人有限期分隔等。
區錦新:不完善不贊成沒道理另一支持法案的直選議員區錦新批評:要求提案的議員,先作全面的社會諮詢,「是強議員所難,亦為議員的提案增加很多難度」。他表示,就算法案有不足之處,按現行的程序,可在一般性通過後,把法案交常設委員會改善,「所以,用不完善來不贊成法案,是絕對沒有道理的」。
反對《訂定適用於預防家庭暴力、保護及協助其受害人以及家庭暴力刑事化的法律制度》法案的議員有六人 (官委:徐偉坤、黃顯輝、劉永誠、蕭志偉;間選:高開賢、陳澤武),棄權的議員有十人 (官委:崔世平、何少金、唐曉晴;間選:馮志強、歐安利、鄭志強、林香生;直選:李從正、麥瑞權、何潤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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