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自:愛瞞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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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香生促落實強制戒毒驗毒計劃
2013年08月02日
【市民日報訊】近年青少年濫藥問題突出,為此,議員林香生提口頭質詢,企當局落實推行驗毒計劃及強制戒毒,以提高禁毒的實效性。
林香生指出:毒品的危害可以概括為:毀滅自己、禍及家庭、危害社會。禁毒是指預防和懲治毒品違法犯罪行為,保護公民身心健康,維護社會秩序的工作。
他說,青少年正處於生理、心理發育時期,好奇心重,判別是非能力不強,抵制毒品侵襲的心理防線薄弱,加之對毒品的危害性和吸毒的違法性缺乏認識,最容易受到毒品的侵襲。因此,對青少年進行珍惜生命,遠離毒品的教育是禁毒預防教育工作的重中之重。
吸毒者是社會的一個特殊群體,他們既是違法者,也是受害者。從醫學的角度看,吸毒者也是病人。因此,吸毒者具有雙重身分。他認為,要正確地對待吸毒者,既不要把吸毒者當作犯罪分子歧視他們,又要區別於一般病人,嚴格管理,使其戒毒。
毒品禍害人所共知,惟林香生表示,本澳並無實施強制戒毒,加上對吸毒者處罰過輕,難起阻嚇作用。近年青少年濫藥問題突出,更因濫藥場所趨向隱蔽而令禁毒工作舉步維艱。
強制戒毒呼聲不絕於耳,然而,當局每每以需要社會共識為由,拖延研究實施強戒的步伐;變相令進一步強制驗毒措施無法開展研究。
面對毒品問題日趨嚴峻,僅以預防教育、執法打擊,成效備受質疑。針對年輕人的自制力,推行試驗性驗毒計劃及強制戒毒措施刻不容緩。毒品禍害極深,當局必須引導社會討論,讓社會明白驗毒措施並不是懲罰和檢控學生,而是幫助吸毒學生和阻嚇未曾吸毒學生;強制戒毒同樣是協助吸毒者擺脫毒癮,過上新生活。認清利弊,衝破意識障礙完善法律,才能遏止「毒風」盛行。
為此,林香生提出以下質詢:
一、第17/2009號法律《禁止不法生產、販賣和吸食麻醉藥品及精神藥物》生效以來,尤其是該法的第十二條至第十六條的規定,當局在禁毒執法查緝工作開展中對有效遏止毒品販賣和吸食行為,有否產生哪些障礙或欠缺,令到禁毒工作難以奏效?
二、針對近年青少年濫藥問題突出,社會要求強制戒毒呼聲不絕於耳,推行試驗性驗毒計劃及強制戒毒措施刻不容緩。當局對於驗毒計劃及強制戒毒有何設想?有否具體的落實的時間表?
三、為提高禁毒實效性,當局會否推出新的舉措,引領青少年成為禁毒中的一員?針對已吸毒的受害者,當局有否設立具可操作機制,為他們提供完整的復康計劃,協助戒毒,重過新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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