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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1月1日 星期日

工聯在2012年來共收到的政府資助


(資料來源:印務局)

第一季

教青局
批准日期 撥給之金額 目的
27/2/2012 829,312.50 g. 資助為本澳學校提供駐校學生輔導服務。(2011/2012學年第2期之上半期)

15/12/2011 1,985.00 d. 資助2012年青年社團年度活動。(第1期)

19/12/2011 1,215.00 為自修室運作發放津貼。(2012年1月份)

19/12/2011 1,215.00 自修室運作發放津貼。(2012年2月份)
民署
20/2/2012、28/2/2012 17,000.00 寒冬送暖歲晚探訪。送兔迎金龍賀新歲敬老活動。龍年賀歲喜洋洋。
21/2/2012 10,000.00 金聲喜慶賀新春曲藝晚會。
衛生局
23/12/2011 5,204,191.50 第四季度康復中心的資助。
1/12/2011 1,234,640.00 對該會屬下工人醫療所10月至12月的資助。
01/11/2011 67,140.00 資助婦女子宮頸癌篩查服務。
30/12/2011 12,620.00 資助性病/愛滋病防治合作計劃。
8/11/2011 1,161,316.00 工人醫療所屬下家居護理服務的第四季度津貼。
社會工作局
23/11/2011 90,633.00 2012年第一季社區就業輔助計劃的津貼
07/12/2011 5,000.00 活動津貼:歲晚溫情送暖
19/12/2011 2,400.00 2012年度受資助社會服務機構醫療保險資助計劃
23/12/2011 50,000.00 活動津貼:歲晚慰問金
2/2/2012 7,000.00 社區就業輔助計劃 - 參加者之健康檢查資助
24/2/2012 4,500.00 活動津貼:2012年“六一國際兒童節”
1/3/2012 208,059.00 二○一二年第一季的津貼
1/3/2012 2,500.00 活動津貼:慶祝三.八國際婦女節系列活動 - “美麗三部曲”講座
19/12/2011 26,400.00 2012年度受資助社會服務機構醫療保險資助計劃
19/12/2011 21,600.00 2012年度受資助社會服務機構醫療保險資助計劃
23/12/2011 3,500.00 活動津貼:歲晚探訪獻關懷
30/12/2011 3,500.00 活動津貼:新春龍年行大運
12/1/2012 8,400.00 活動津貼:2012獨居長者連網支援計劃
02/02/2012 3,500.00 活動津貼:長者展才華新春聯歡
10/2/2012 168,080.00 維修/工程津貼:工程
24/2/2012 5,000.00 活動津貼:耆青義工參觀交流日
1/3/2012 1,194,774.00 二○一二年第一季的津貼
1/3/2012 3,000.00 活動津貼:廚藝大比拚
8/3/2012 50,700.00 維修/工程津貼:裝修工程
19/12/2011 26,400.00 2012年度受資助社會服務機構醫療保險資助計劃
24/2/2012 2,400.00 受資助社會服務機構醫療保險資助計劃 - 新增人員資助
01/03/2012 748,692.00 二○一二年第一季的津貼
19/12/2011 16,800.00 2012年度受資助社會服務機構醫療保險資助計劃
1/3/2012 261,432.00 二○一二年第一季的津貼
15/3/2012 1,000.00 活動津貼:親子創意復活蛋
19/12/2011 40,800.00 2012年度受資助社會服務機構醫療保險資助計劃
30/12/2011 7,500.00 活動津貼:“星兒伴我行”自閉症孩子家長工作坊
24/2/2012 2,400.00 活動津貼:學做小技工
1/3/2012 595,203.00 二○一二年第一季的津貼
08/03/2012 45,000.00 活動津貼:全澳校際禁毒話劇比賽
8/3/2012 6,000.00 活動津貼:孩子成長Playgroup系列活動
10/2/2012 21,600.00 活動津貼:“新春團拜迎金龍”系列
16/2/2012 41,400.00 活動津貼:和諧生活樂共融
16/02/2012 30,150.00 活動津貼:個人效能提升系列
16/02/2012 58,500.00 活動津貼:職工節慶系列活動
15/03/2012 43,920.00 活動津貼:認識新環境,舊文化之旅
12/1/2012 45,000.00 活動津貼:博彩從業員自我效能感與身心健康關係研究
體育發展局
5/1/2012 633,705.00 2012年度大眾體育合作。
2/2/2012 120,000.00 公共體育設施網絡:配置輔導員。
勞工局
13/12/2011及14/03/2012 95,000.00 舉辦活動經費。

第二季
教青局
批准日期 撥給之金額 目的
11/8/2011 34,850.00 資助輔導機構開展幼稚園學生輔導支援服務。(2011/2012學年第3期)
15/12/2011 147,750.00 資助為獨立幼稚園開展幼稚園學生輔導支援服務。(2012年1至4月)
27/2/2012 $829,312.50 d. 資助為本澳學校提供駐校學生輔導服務。(2011/2012學年第2期之下半期資助)
基金會
7/12/2011 8,000,000.00 資助屬下驛站服務中心擴建工程、購買設備及2012年營運的部份經費(第1期資助款)。
10/4/2012 30,000,000.00 資助該會及屬下7個委員會、38個工會、23個社區中心及服務機構開展2012年度計劃的部份經費。
法務公庫
06.03.2012 3,000.00 資助舉辦《消費爭議仲裁》普法園遊會之舞台表演及主持攤位遊戲費用。
29.03.2012 40,000.00 資助舉辦「五一國際勞動節園遊會」的活動費用。
教青局
19/3/2012 1,662,916.00 對該會屬下工人醫療所1月至3月的資助。
17/1/2012 3,499,653.00 對康復中心1月至3月份的資助。
19/3/2012 17,750.00 資助購買設備費用。
29/2/2012 1,126,034.00 工人醫療所屬下家居護理服務的2011年第四季度津貼。
文化基金
16.03.2012 12,200.00 資助津貼:“支持本地音樂文化”校園互動推廣站活動。
社會工作局
23/11/2011 90,633.00 2012年第二季社區就業輔助計劃的津貼
4/5/2012 28,000.00 活動津貼:慶祝母親節 - 家庭和諧樂融融
31/5/2012 208,059.00 二○一二年第二季的津貼
07/06/2012 13,140.00 活動津貼: 美沙酮專業培訓及教育推廣計劃
29/3/2012 20,000.00 活動津貼:家居照顧及支援服務二十週年系列活動
10/05/2012 5,500.00 活動津貼:齊頌偉大父母恩
17/05/2012 3,000.00 活動津貼:溫馨端午獻關懷
31/05/2012 1,236,971.00 二○一二年第二季的津貼
31/05/2012 855,102.00 二○一二年第二季的津貼
11/4/2012 10,000.00 活動津貼: 有營健康日
31/05/2012 219,114.00 二○一二年第二季的津貼
22/3/2012 300,000.00 活動津貼:禁毒“星工廠”形象大使選舉
29/3/2012 8,800.00 活動津貼:感謝父母恩
31/05/2012 595,203.00 二○一二年第二季的津貼
14/6/2012 2,100.00 活動津貼:親親大自然攝影工作坊
22/3/2012 9,000.00 活動津貼:“拒絕沉迷賭博”特工建設培訓
31/05/2012 13,500.00 活動津貼:智醒 camp camp 傾
17/4/2012 13,000.00 慶祝五一勞動節園遊會。
2012/2/21 2,878.10 「龍年好運來」之新春行大運。
2012/1/20、2012/2/28、2012/4/17 2,392,495.75 "親親睦鄰。
中心開放日暨會員、職工書畫攝影作品展。
親子郊遊繽紛樂。
工人體育場營運費(1至4月)。
復活節親子郊遊。
有“營”健康日。
五四燒烤樂滿天2012。
"
17/4/2012 13,000.00 慶祝五一勞動節園遊會。
21/2/2012 2,878.10 「龍年好運來」之新春行大運。
勞工局
22/11/2011、03/01/2012、05/04/2012及31/05/2012 824,800.00 運作和舉辦活動經費。

澳門主教關於聖約瑟中學事件之聲明

1967.11.3

《澳門日報》發表讀者文章和來信 揭露澳葡當局包庇美蔣特務的罪行


《人民日報》1966-12-26第2版
《澳門日報》發表讀者文章和來信
揭露澳葡當局包庇美蔣特務的罪行
新華社香港二十四日電 《澳門日報》最近連續發表讀者寫的文章和一大批讀者來信,揭露澳葡當局縱容和包庇美蔣特務的嚴重罪行,嚴正警告澳葡當局必須立即全部徹底實現廣東省外事處長提出的四項條件和澳門同胞提出的一切正義要求。
《澳門日報》 發表的讀者文章揭露,澳葡當局十七年來縱容、包庇美蔣反動派以澳門為基地儲藏軍火,訓練美蔣特務,對中國人民和澳門同胞做盡了壞事。文章揭露,從一九五○ 年到一九五八年的九年中,據不完全的統計,美蔣特務就欠下了澳門同胞二十六條人命血債。他們還使得二十多人失蹤,二百多人受傷,毀屋四十多間,三百多人無 家可歸,無數青年、學生、工人和其他居民受到恐嚇、勒索和其他迫害,社會安寧受到嚴重的破壞。
許多工人的集體來信指出,澳葡當局同美蔣特務相勾結,狼狽為奸,這種局面絕不能繼續存在,澳葡當局必須把這些害人蟲完全掃出澳門,所有美蔣特務機構必須完全查封。來信說:“我們要向你們大喝一聲,美蔣特務一天不肅清,我們一天不甘休。”
許多讀者來信嚴正指出,廣東省外事處長聲明中提出的四項條件就是澳門同胞的要求,上面明文寫著的澳葡當局必須“切實保證今後決不允許蔣匪特務在澳門進行任何活動”,充分表達了全澳愛國同胞的熱切願望,澳葡當局必須徹底照辦,不許打半點折扣。

2011年12月14日 星期三

鄭志強:「惡搞」侵權

2011年12月14日

【正報訊】立法會第三常設委員會昨日細則性討論《修改著作權及相關權利的法律制度》(簡稱著作權法案),主席鄭志強認為,在那法案中,改圖「惡搞」是侵權,在 《打擊電腦犯罪法》都是犯罪。另外,在未得原創者的同意,而公開其作品後,在甚麼情況下需要負上刑事責任,政府的原本取向是從寬處理,但是,立法會法律顧問則提出從嚴的建議,現有待政府高層作出政治決定。
立法會第三常設委員會昨日分析及討論《修改著作權及相關權利的法律制度》。會議結束後,有記者 提出:網民未經原創者許可,修改其作品 (如:圖片) 來「惡搞」,著作權法案有否觸及這類行為呢?常設委員會主席鄭志強稱:「在這裡 (著作權法案) 是侵權,在電腦犯罪法 (打擊電腦犯罪法) 內都是犯罪。」
另外,按較新的著作權法案文本規定,若未得到權利人的許可,而將其作品在網絡上展示,也屬侵權行為。政府原本提出,侵權行為需要在三個條件 (未獲許可公開展示、意圖獲得不正當利益、為了商業目的) 同時出現,才處以最高二年徒刑或科處最高二百四十日罰金。
但是,立法會的法律顧問認為,只要未獲許可公開展示,便屬刑事罪行,若該侵權行為是為了商業目的,則要再加重三分之一的刑罰。鄭志強指出,政府提出的是從寬處理,立法會法律顧問的意見是從嚴。究竟是從寬或從嚴,應交給政府高層作出政治決定。
香港特區政府今年也推出《 二O一一年版權 (修訂) 條例》草案,現正由立法會審議,將來,發佈「惡搞圖」、「惡搞歌」的網民可能負上民事甚至刑事責任。該草案被稱為「網絡廿三條」,有批評指政府利用惡法控制、收緊市民的表達自由,港府日前已表明,暫不考慮增設條文豁免涉及網民「惡搞」的行為。

2011年11月22日 星期二

墓地門聽証動議遭否決

 【正報訊】議員吳國昌、陳偉智昨就永久墓穴事件展開聽證動議,最終僅以四票贊成,二十三票反對遭否決。
吳 國昌、陳偉智提出聽證理由是,永久墓穴事件雖經廉署開展調查並已有了調查結果,但許多問題卻尚未得以澄清。由於事涉主要官員的誠信及涉嫌違法的問題,建議 立法會就此啟動聽證程序,傳召當年臨時澳門市政局參與決策的人員、現時民政總署的領導層及掌管文件檔案的部門人員、行政法務司司長及其辦公室負責處理上述 相關文件的人員,開展聽證,讓事件真相大白於天下。
他們指,在廉署調查報告公佈後,行政法務司司長陳麗敏力言全不知情,所以沒有責任。只是,在年 初由行政法務司司長辦公室發出的十一點澄清聲明,在聲明的第二、三、五點卻充分肯定了市政執委會及其主席批出永久墓穴的合法性,並且亦清晰顯示作為前臨時 澳門市政局的監督實體--行政法務司司長對此事是知之甚詳。何以到調查報告指出批給永久墓穴事件當中涉及違規及濫權的行為時,陳司長就以全不知情來推得一 乾二淨?到底是後來的「不知情」是真的,還是十一點聲明是刻意隱瞞公眾呢?作為監督實體,對合議機關最常規的監察手段就是檢視其會議錄所作之決議,但監督 實體亦要為沒有督促被監督實體呈交會議錄之責任,任由被監督實體喜歡上呈就上呈,不上呈就不上呈,監督實體對之不聞不問,同樣是玩忽職守。所以在廉署調查 報告披露後,陳司長以不知情來卸責,是極其無賴的。此案中,行政法務司司長是直接的當事人。作為當事人,根據現行的法規理應予以迴避。但司長作為民署的監 督實體,竟然不主動迴避,反而是以其監督實體的身份從民署拿走所有原始資料。這種做法是否不當?是否存在濫用其監督實體職權的問題?民署保有多年的原始文 件,竟經監督實體調閱後短時間內大部份消失,是否有人為了掩飾其曾有的參與過程而故意把部份原始文件收起來?希望展開聽證作出澄清和交代。
對於二人的聽證動議,來自法律的歐安利、黃顯輝均不表認同,黃顯輝認同廉署調查報告具有權威性、獨立性、完整性及續後性,認為相關聽證與立法會聽證性質不符,歐安利指出,聽證不能針對正進入司法程序的案件,該聽證也對立法會來說是沒有意義,在廉署報告中,指出批出墓穴的主席符合當時法律,故二人不支持展開聽證。
另議員梁安琪、陳美儀、關翠杏、張立群、唐曉晴、馮志強亦不支持就墓穴事件展開聽證,認為事件已進入司法程序,應尊重司法機關。馮志強更感到,提出聽證的議員別有用心,為打倒主要官員,提醒聽證應是為澳門公共利益,而不是為個人。
僅有高天賜及區錦新支持展開聽證,認為聽證可令事件疑點解開。奈何僅有四票贊成,二十三票反對,不獲通過。

2011年10月25日 星期二

馮志強表示,如位於旅遊旺區的商舖等將根據巿場環境,調升租金的幅度會較大,個別租金調升有一倍,而住宅的租金也普遍調升約一成。

 馮志強稱鏡湖慈善會物業租金或調升 明年開始重建鏡湖殯儀館
2011 年 10 月 25 日星期二
【華僑報專訪】隨著社會發展,已有一百四十年歷史的鏡湖醫院慈善會屬下達三百多個物業現正進入或調升租金、或收回重建、或拍賣另作發展階段。該會理事長馮志強 昨表示,有關物業收益將充分用以慈善公益和完善醫院各項設施,包括將於明年起分階段重建鏡湖殯儀館,建成一座具有嶺南風格,現代化的寬敞殯儀大樓。
社會發展,經濟騰飛,物業有價,鏡湖醫院慈善會屬下出租的三百多個不同地區的物業,都已陸續調升租金。
馮志強表示,如位於旅遊旺區的商舖等將根據巿場環境,調升租金的幅度會較大,個別租金調升有一倍,而住宅的租金也普遍調升約一成。
當然,由於年代長遠,該會屬下亦有不少物業逐漸殘破,有的甚至不能出租。視乎情況,該會現正逐步回收約一成有潛在倒塌危險的出租物業,準備批量地展開拆建,亦有部分地段作出公開拍賣。
取諸社會,用諸社會,馮志強表示,該會將認真、負責地管理好這些寶貴的物業資產,所得收益將充分用以慈善公益和完善醫院設施。
他透露,已初步設計並已報呈工務局的鏡湖殯儀館重建計劃,正順利推進,有意建成一座樓高四層現代化設計的大樓,內設不同宗教禮堂。
昨日下午,他在出席鏡湖慈善會慶祝成立一百四十周年系列活動新聞發佈會時,接受了上述採訪。

2011年10月13日 星期四

區錦新與派色情傳單者

Au Kam San 區錦新 FB · 6,304 人都對此讚好
2011年10月13日 23:26 ·

政府漏夜出咗個新聞消息,對本人兩個星期前指有市民向警監會投訴後反被警方報復騷擾之批評作出回應,警監會翻查資料認定本人所說的投訴者是一名曾派色情單張的女士。警監會根據警方的報告指該名女士屢犯,所以作出必要跟進,警方並不存在違規的問題。哈哈,我講幾句,警監會就可以估到係邊個來作公開回應,證明幾無生意。第二,該名女士確有派發色情單張的前科,但警方曾以此拘控,但至檢察院卻認為無條件起訴。自此後警方就盯上她。這位女士向我投訴時都聲稱警方多次騷擾她時都是她路經,手上無單張,身上無單張,甚至被帶返屋企搜查亦發現不到任何單張,但警方卻強行以其違反公共地方總規章而向她發出告票。這是我叫她向警監會投訴的原因。第三,自投訴後,警方對她更多刁難。每次在街上遇到都帶她回警區,短短兩星期內連續四五次帶回警區五六小時來核實身份,這算不算濫權?但因為警方都覺得以「核實身份」之理由扣留市民不多於六個小時是合法的,而警監會只是根據警方的報告而作出警方沒有違法的結論。如此警監會是否形同虛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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